中国舆情网- 贴近民生 服务百姓    

帮助中心 广告联系

中国舆情网 - 贴近民生 服务百姓

热门关键词: 请输入关键词  山东圣  招商  干洗店  共产党

山东威海一女硕士辞去企业高管为父维权(组图)

来源:中国网 作者:鲁京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3-05
摘要:我是纪晓岚,女,来自山东农村,江苏大学和军科院联合培养的生物硕士研究生,原在山东一家小有名气的企业担任副总经理,现辞职在家已两年多了,常常奔波在威海中级法院、高区法院以及当地政府行政部门之间,专职维权。
       我是纪晓岚,女,来自山东农村,江苏大学和军科院联合培养的生物硕士研究生,原在山东一家小有名气的企业担任副总经理,现辞职在家已两年多了,常常奔波在威海中级法院、高区法院以及当地政府行政部门之间,专职维权。我经历了一审案子11个,二审5个,再审2个(未开庭),省行政复议案件含未结案9个,国务院未裁决的1个,市级行政复议16个,另还有多少无用的信访就不说了。
       如果不是亲眼目睹,亲身经历,我可能真的无法相信这一切都是现实生活发生的。我知道父亲一辈子含辛茹苦,却从来没有如此深切地感受父亲辛苦背后有着多少的付出,以及一个普通农民经历了怎样的悲伤。
       从2005年始,因家里养殖的葡萄大棚被拆迁,父亲便在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时任书记梁某的同意下,在山上自家的口粮地上养殖家禽谋生,供着我和弟弟上学。
       2010年11月,东石岭村两委通过广播对村里辖属的山地树木进行叫行(竞标),父亲叫走了树木,与村委签订了承包协议。按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政府征地,口粮地和地面附着物,应给予安置补偿。我们是土生土长的东石岭村人,虽然早期农村土地没有证,但也有农村分地明细,而叫行树更有我父亲与东石岭村委签定的承包协议。
       2010年口粮地便被当地政府禁令停止耕种。2011年土地征收时,初村镇政府副镇长于某明到山上实地清点地面附着物,却直接绕过我家的口粮地和地面附着物,父亲便找到初村镇政府,于副镇长说“你家的地不要了”。
       由此,我们家征地补偿事宜搁置至今已近8年!
          一个征地补偿  却要市领导来解决
       这些事的细节,父亲从来没有跟我和弟弟说过。直至2015年家里被停电,初村镇政府又安排人员前来挖坑断路,父亲才把事情真相告诉了我。
       2015年10月,我们把树木承包情况反映到威海市政府。后来,时任威海市高区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初村镇党委书记的李某,专程带人来到家里,表态一定合理合法公平公正解决此事。我们都长吁一口气,以为事情终于可以解决了。
       与李某经过了多轮的洽谈,未果。但从2016年3月起,我们一家却遭遇了房屋后被挖深坑、祖坟被挖掘动土、断路等威逼胁迫,甚至家里门窗出现弹孔,报警从无结果。而威海市林业局一位官员告诉我说,你家这个事谁也解决不了,只有市委书记才能解决。我们一介平民,够不着这么大的官。也不知为什么一个征地补偿和叫行树木的补偿,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征地政策执行即可,为何还要市委书记来解决。
       一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何不能依法得到安置补偿?
       一段时间来,我亲身经历了恐吓威胁和种种辱骂欺凌。我不知家里还会遭遇什么。父母都是面朝土地背朝天的农民,看着才五十多岁却一脸沧桑的双亲,我心里阵阵绞痛,决定辞职回家陪伴父母维权。我始终相信法律的天秤是公正的。相信天理存在。
        合法口粮地被卖被占  我们妨碍了谁
       2016年8月25日,威高集团持73号国土证(该证2013年已注销),以排除妨碍为案由,把我生存在自家口粮地上的父母起诉至威海市高区法院。2016年11月17日,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作出了(2016)鲁1091民初1730号判决书,判决返还土地、限期搬离。2017年2月10日,威海市中级法院作出(2016)鲁10民终2767号判决书,维持原判。
       然而,我们诉威高集团土地证违法,威海中院以没有利害关系裁定驳回。我们的土地莫名其妙的在威高集团的土地证范围内,却没有赔偿没有任何说法,还需要怎样的利害关系?
       当地政府征地分文未给我们补偿。我们在自己的土地生存,而之后来到的买地企业一一当地最大的企业威高集团却能拿着一个注销的土地证起诉我父亲,而且还能赢了官司。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以排除妨碍的名义判决我作为一被征农户,返还土地!返还土地?我们的口粮地,被人卖了,被人占了!我们妨碍了谁?
          征地补偿分文不给  却遭“强制执行”
       2017年4月26日,我们的土地和房屋,在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副院长王某刚,执行院负责人于某亭,政法委副书记、初村镇原书记李某的带领下,数百名身着制服人员、威高集团农民工,在我们的土地上进行了貌似合法的强制执行。
       家里养的羊,猪,狗,鸡、鸭、鹅,被这些人拧着脖子带走了。家里养了多年的狗,父亲宠爱的路路,在他面前,被这些人用棍子狠狠地打死了。很惨,路路的眼睛一直睁着,眼睁的大大的,愤怒的,无奈的,悲伤的,死不瞑目!
       还有些羊和鸡鸭跑了,四散在山上的树林里,这山上的树林是我父亲叫行承包的。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已经把房屋夷为平地。家园不再。
       另外一边,10多名穿着制服的人员围着我,推攘着抢夺我的手机、车辆钥匙。开走了车辆,翻阅拷贝所有诉讼材料。然后强行给我拷上手铐带走了。没有任何手续。而理由,开始则称是我使用录像功能。正常的公开执法,法律是允许录像留证,他们在担心什么呢?后又改口说我在推攘过程中伤了法警,10多名身着制服人员围住一弱女子抢夺东西,谁在伤害谁。请把现场录像公开!
       这一天,是2017年4月26日。在阳光明媚的春天里,我的心里却在狂风暴雨。我,仰望苍天,眼里布满泪水。
       我一直认为,活着,靠自己辛勤的汗水和努力的坚持就行了,今天,我认为不行。法制社会的公理在哪里?我的家乡,我的大威海!到底是谁妨碍了谁?!
            向被征农户主张权利  威高集团不适格
       作为失地农户,我父母使用土地在先,当地政府征地在后,根据国家土地相关法规,也严禁毛地出让。
       作为土地受让企业,威高集团起诉被征农民排除妨碍,诉讼主体本身不适格。我父母作为集体土地的合法权益人,自2005年至今生活在该土地,而政府土地征收是在2011年。征地程序未尽,即便威高集团持有政府2012年颁发的土地证,因口粮地及地上附着物等并未经合法程序由政府征收,所有权仍属我父母。
       同时,我父亲通过叫行承包了树木,基于附着物与土地的一体性、不可分割性之特性,合法拥有相关附着物之占有、收益、处分等权利。
       威高集团向被征农户主张权利是不适格的,即便是主张权利也应当向颁发土地权属证书的相关部门主张。威海中院和高区法院支持了威高集团的诉讼请求,则是替行政管理部门摆脱了拆迁征地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无视失地农民获得征地补偿以保障生计的法定权益,涉嫌纵容征地程序违法,破坏了正常征地秩序,激化了社会矛盾。
        法院工作人员介入政府行政事务  涉嫌违规
       经历了这些后,我开始有很多的不明白。我不明白,法院工作人员不能介入政府行政事务,而高区法院初村法庭庭长宋某刚,早在诉讼之前与李某一起到我家,就参与了此次行政事务。在初村镇政府主持召开的听证会上,初村镇法庭审判员徐某超也赫然坐在席上。而宋某刚和徐某超则是排除妨碍案的审判长和主审法官。
       我很不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到了我们这边就不行了?在我们提起土地证违法的行政诉讼后,对威高集团诉排除妨碍案提起了中止审理申请,高区法院置之不理;因威高集团施工毁坏我们的承包树木,我们提起诉讼,高区法院则中止了审理;2017年3月,我弟弟作为口粮地的权益人之一,提出了的执行异议申请,高区法院不予受理,对书面申请无任何回复。
       2017年10月9日,我通过邮政EMS 邮寄起诉状,10月10日高区法院单位签收章签收,在迟迟未收到回复时,我于10月27日,多次电话询问高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是否收到起诉状,工作人员答复“立不立案都是领导决定”、或“不清楚”、“不知道”,直至10月30日我进行投诉后,才被通知立案,而理由则是“工作人员休假刚上班”。
       还有很多类似事项,说多了连我自己都会失去生活的信心。如此肆意剥夺被征农民应有的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行为,实在罕见!
           坚信正义也许迟到  但不会缺席
       司法干预行政,行政则不作为。威海当地政府对我父亲通过村两委叫行承包的树木,不予清点,不予补偿,百般刁难。威海市林业部门称此处是公益林区不准采伐,而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却在公益林区爆破施工,大肆毁坏属于我家的树木,举报却不予查处。                
       老百姓靠田耕耘,靠地吃饭。作为农民,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唯一来源。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解决农民吃穿问题的根本。国家给予我们的是失地补偿,但也仅仅是我们赖于生存的口粮地换来一次性补偿。对于老百姓来说,征地补偿安置款无疑是作为开启新生活的唯一经济保障,也是征地后的唯一财产。赖于生存的土地不在了,征地安置补偿的合法权益无处维护。百姓怎么活?
       2017年2月,我已向山东省高级法院申请了再审,也提了其它相关法律程序,有的复议程序走到了国务院,目前尚没有任何消息。
       已经是2018年3月份了。我不知道以后会将如何,父母也担心我遭受报复。我坚信公义和天理。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我会坚持! (山东威海:纪晓岚)
责任编辑:思远

中国舆情网站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舆情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舆情网,如转载须注明出处。本网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只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本网法律顾问:泰瑞律师事务所

手机:1362187250 邮箱:3132819573@qq.com
电话:010-679897885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定安东里

京ICP备12006958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51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0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