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舆情网- 贴近民生 服务百姓    

帮助中心 广告联系

中国舆情网 - 贴近民生 服务百姓

热门关键词: 请输入关键词  山东圣  招商  干洗店  共产党

广西北海一男子被指违规办房产证意欲分割他人屋地

来源:中国法制报道 作者:鲁京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4-20
摘要:“广西北海市郊区开发公司把我父亲严某辉在该公司购买的8×10米屋地的发票分割一半给范某海,我父亲和我大哥从未同意,也没有在此发票上签字,同时范某海所持房产证有明显的涂改痕迹,我们对此不能认同。”
       “广西北海市郊区开发公司把我父亲严某辉在该公司购买的8×10米屋地的发票分割一半给范某海,我父亲和我大哥从未同意,也没有在此发票上签字,同时范某海所持房产证有明显的涂改痕迹,我们对此不能认同。”近日,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徐屋东一区居民严静雅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关于我家4×8米屋地的事情,法院里有材料,讲地是我父亲严某辉1999年时以1.5万元卖给黄某,黄某又把地卖给李海某,李海某再把地卖给范某海,我大哥严某和已经出1.6万元给范某海把这4×8米地赎回来。当时严某和付钱的时候,范某海和其他人在车上其中有人收到严某和1.6万元钱,范某海在车上写收据时,趁严某和不留意看范某海写收据骗严某和。
       对于范某海所持涂改过的房产证法院没有盖章,经办单位房产局也没有盖章证实范某海所持房产证是有效。法院判的资料上没有讲到允许范某海可以持此涂改过的房产证继续办理土地证、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
       原东海路10号门牌一块8×10米地,是我父亲严某辉1986年间在郊区房产开发公司购买,当时发票上写严某和的名字。该公司当时负责办理的人是刘某新,该票据存档存在该公司早已经被别人毁灭了。
       1988年间,是我父亲严某辉8×10米连体地基建楼房。当时,我父亲因子女间问题他作出意见:先是建好东面6×8米地三层楼房,剩下西面4×8米地已建好一层的楼房留给我们兄妹续建。至于范某海是怎么得我家的房子,我父亲和我们兄妹从不知情,我家人也从没有在范某海办土地证的书面上签字。
       1993年间,趁我父亲和我大哥他们在外地工作时,范某海擅自偷偷把我家那一层楼房拆了。拆的痕迹还在,基础底下有明显石土接痕,墙上红砖墙有明显被拆过的交叉凹凸不平。
       我母亲生前双脚残疾,没有像正常人那样的健康身体,我大哥他们常年在外地工作。2019年1月31日,范某海指使他人嚣张的拿其房产证、土地证(建设用地许可公示)这些证组成一个大牌立在我家门口,恐吓我两个细妹。范某海说话威胁勒索我大哥严某和,要严某和给150万元才能把这块4×8米的地返还我们。我母亲沈英得知此事后,导致急性心衰,在2019年2月12日不幸去世。我们兄妹要为我刚过世的母亲讨个说法,范某海的房产证、土地证(建设用地)审批是从哪个渠道来的?
       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政策,用地申办程序按用地规定,第一步是申办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经以上同意批准才能建房屋;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土地证、房产证,此三证正规符合办理的应从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办起。
       物权法上有一个规则,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所有权、房依地建,地为房在,有地才有房。范某海在没有办得土地证之前,他从哪里得来64平方米房产权证?而且范某海从来没有在北海市东海路10号之一建房,分明范某海这些证是空中证,不按规定办理。
       而且,范某海所申办建设规划用地公示、土地证(房产证有明显涂改痕迹),他这些证件的街道门牌和地址上的字完全不对我家门牌和地址。政府发下的证件是不能涂改的,请问国家哪一条规定允许范某海所持一九八三年房产证涂改为一九九三年的字样是否能使用?同时,北海市郊区开发公司把我父亲严某辉在该公司购买的8×10米屋地的发票分割一半给范某海,我父亲严某辉和我大哥严某和没有同意把我们屋地分割一半给范某海,也没有在此发票上签字。
       2019年3月7日,在关于我父亲严某辉1986年在郊区房产开发公司购买一块8×10米屋地(门牌是原北海市东海路10号门牌)举行的听证会上,我们要求看范某海房产证原件(房产证所有权证、前列房产经审查核实为范某海房产、特发此证正管业),在场看范某海房产证书原件时,发现证书上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改写为一九九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大写“八”字改写为大写“九”字样,有明显涂改痕迹),而且我方律师还指出,范某海房产证和其门牌地址不符合。当时听证会主持人朱某萍也在场看到,而朱某萍身为海城区住建规划局的副局长,现场发现范某海证正管业书上有明显改写和涂改后,不但不公正处理,还为范某海争辩,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中央领导同志反复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明察秋毫,拨乱反正,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  (广西北海 严静雅)
       来源:中国法制报道

 
责任编辑:新华

中国舆情网站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舆情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舆情网,如转载须注明出处。本网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只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本网法律顾问:泰瑞律师事务所

手机:1362187250 邮箱:3132819573@qq.com
电话:010-679897885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定安东里

京ICP备12006958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51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06066